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》(财科教〔2019〕19号)、《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》(财科教〔2017〕21号)、《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<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>》(鄂教助〔2020〕1号)及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《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,班级评议,学院2021年奖、助学金评审工作组评审,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,拟推荐梅晗等53名学生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,刘有琴等425名学生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,现予以公示(见附件1、2)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18日-2021年11月20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于2021年11月21日前实名制向学院反映。
联系电话:8062647
E-mail: 1657100516@qq.com
附件:
1.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
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.docx
2.2021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
2021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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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