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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确定(或认定)薛雯昕等12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19-11-06 点击量:

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,报分党委(党总支、党工委)审查同意,拟确定(或认定)  薛雯昕     12 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,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
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,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学习、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,通过来电、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(党总支、党工委)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的情况,要有事实依据。

公示时间: 2019 11 6 日至 2019 11 12 日(7天)。

公示期间电话:0716-8062931

电子邮箱:12487360@qq.com




附:拟确定   薛雯昕   12 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




中共长江大学文学院委员会

2019 11 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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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716-8062641